SEGA 基本情况如下:
公司名称:株式会社世嘉游戏(SEGA Games Co., Ltd.)
公司类型:股份有限公司
法定代表人:松原健二
注册资本:一亿日元
经营范围:面向移动端的游戏以及其他内容企划、研发、发行销售;面向 PC 以及家庭用主机的游戏企划、开发、发行销售。
控股股东:SEGA SAMMY HOLDINGS INC.(股票代码:东京证券交易所 6460,以下简称“SEGA SAMMY 控股”)
根据 SEGA SAMMY 控股 2017 年 3 月年报显示,SEGA SAMMY 控股截至 2017 年 3 月期财政年度资产总额为 521,599 百万日元,净资产为311,497百万日元,营收额为366,939百万日元,营业利润为29,527百万日元,归属母公司股东同财政年度净利润为 27,607 百万日元。
SEGA 与东方明珠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。
(二)签订协议已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
本次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。
二、业务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
授权方指株式会社世嘉游戏,被授权方指上海东方明珠新媒体股份有限公司。
(一)合作内容
1、引进主机游戏《索尼克 力量》(Sonic Forces)
公司计划将 SEGA 最新的 3D 动作类主机作品《索尼克 力量》的游戏本体内容及授权期内的相关 DLC(可下载更新内容)引入中国市场。
2、双平台发行《索尼克 力量》
在 SEGA 知识产权下,按照本协议的条款与条件,SEGA 在此授予被许可人在期限内的独占的、不可让与的、有限再授权的、不可转让的及须承担使用费的在地区范围内的以下许可:
(1)在 PlayStation4 和 Xbox One 双平台进行游戏发行;
(2)复制本土化游戏,包括但不限于经包装的本土化游戏的生产;
(3)向平台发行及分销本土化游戏,包括数字版和实体光盘;
(4)使用许可材料为本土化游戏做广告、推广、定制商品;
(5)使用 SEGA 指定的商标和商号作本土化游戏的市场营销及推广。
(二)协议有效期及生效条件
本协议有效期为 2 年,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。
三、本次合作对上市公司的影响
1、游戏简介
《索尼克 力量》是 SEGA 的代表性系列动作游戏索尼克的新作。游戏用美术方式描绘了在 3D 场景中超音速刺猬索尼克高速奔跑通关的内容,是一部动作类游戏。索尼克是 SEGA 的招牌游戏角色,于上世纪 90 年代推出,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大量粉丝。索尼克系列游戏是游戏 IP 中的优质资源,该 IP 以游戏为中心,还派生出影视动漫、周边玩具手办、线下游艺设施等娱乐类产品,享有较高的知名度。
2、本次合作旨在将 SEGA 旗下的 3D 动作类主机游戏《索尼克 力量》引入中国大陆市场,契合了公司实施以 IP 为核心的“娱乐+”战略,以主机游戏的引入为切入点,充分整合此优质 IP 的核心资源,利用公司在宣发方面的优势,让《索尼克 力量》的影响力不仅局限主机游戏领域,也为将来构建围绕此 IP 展开的娱乐产品产销链以及获取多维度用户群体打下坚实的基础,从而释放出新的市场价值。
3、公司作为国内主机游戏行业的领头羊,利用自身的多渠道、多终端的优势,力求不断通过注入优质游戏内容来带动中国主机游戏行业的发展。该作品的引入,丰富了国内主机游戏产品的品类,也为公司和 SEGA 今后在游戏相关产业的进一步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。
4、通过发行、运营该游戏,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在主机游戏领域的市场竞争力,并有利于增厚公司业绩。